一言不合!技佐持铁鎚「爆头」女老师

03.10.2017  23:06

基隆市1间职校的林姓技佐,因为将学生放置在教室的鎚头移到走廊,以致学生找不到鎚头而和江姓女老师反应,江女上前向林男质问,怎料引发口角衝突,林男突然气炸,拾起铁鎚往江女头部敲,江女当场血流不止,愤而控告林,并求偿520万元,经基隆地院审理后,将林判处3月徒刑,并赔江10万元。

判决书指出,林男(45岁)去年11月间早上10时许,和林女发生口角,林当场情绪失控,不但用铁鎚重击江女头部,还勒脖子、拉头髮、撞地板,导致江女脸部出现1.5公分撕裂伤,头、脸、胸多处挫伤,江女气得立刻报警,幸好送医救治后无碍,林男也当场被逮,依伤害罪送办。

「是她乱指控我!」林男到案后供称,是因为江女指控他乱拿学生铁鎚,他才因为不满被诬赖而动手。

江女则怀疑,林男早有预谋,否则怎么会携带铁鎚来鎚她,因此控告对方伤害,连带医药费、精神赔偿、无法工作等损失,一共求偿522万元。

基隆地院审理后,调查双方经济状况,及江女的医药费、工作损失等,认为江女求偿金额过高,因此判处林男须赔偿10万元,另外依伤害罪处3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9万元。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