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卖11.5万斤黑心莲子业者遭起诉

11.04.2016  13:05

从事莲子加工制造的林姓男子,从7、8年前开始在台中市南区经营加工厂,为求卖相好,涉嫌以工业用氧化氢(双氧水)浸泡莲子,每日贩售约40斤、总计8年来共贩售约11.5万斤黑心莲子,台中检方依违反食安法对他提起公诉。

检方认为,林男在食安风暴后仍继续贩售黑心食品,依103年公布的新法、加重刑责起诉,最高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在台中市东区经营永丰制麵厂的许姓妇人,涉嫌于95年至去年12月间添加硼砂制作油麵;在大肚区经营义辉制麵厂的施姓男子,则涉嫌于95年起添加过氧化氢制作乌龙麵,藉此延长保存期限,2人也都被依新食安法起诉。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