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分娩 丈夫适用5天陪產假

25.12.2014  23:21

劳动部今天表示,若太太在12日分娩,丈夫仍可适用新版性别工作平等法5天陪產假规定,但明天就是陪產假请假最后期限,提醒符合请假门槛民眾要请要快。

13日才上路的新版「性别工作平等法」,将男性劳工的有薪陪產假由过去3天增加为5天。不过,劳动部近日接获许多民眾电话询问,若太太12日分娩,应该放3天还是5天?

劳动部近日颁布解释令,决定从宽解释,即便太太在12日、新法上路前分娩,仍可适用新法,等同新增两天有薪陪產假;不过,陪產假须在分娩当日及前后合计15天内请完,因此若太太在12日分娩,丈夫最晚请假期限就在明天,提醒劳工要注意请假期限。

劳动部官员说,性别工作平等法立法意旨是要纾解妇女生產前后身心压力,需要配偶陪伴及协助照顾,所以决定从宽解释。若雇主拒绝劳工请陪產假,可处新台币2万至30万元罚锾,还会公布负责人姓名。

此外,若男性劳工在新法实施前已请完3天陪產假,第4天用事假、特休假等假别去陪產,是否能要求将事假改为陪產假?劳动部表示,若劳资双方合意可以更改,但若雇主不同意,也没有违法。10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