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读警察服制条例 女警可着长裤

08.04.2016  16:04

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警察服制条例修正案,将警察制服样式及应配戴之标识,授权内政部定之。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建议制服应清楚标示姓名,可强化民眾对警察执勤信心。

立法院院会上午修正通过警察服制条例第5条,针对警察制服及应配戴之标识,授权由内政部定之。行政院在提案说明指出,这是配合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及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之规定,对国内法规所进行的检讨修正。

黄国昌在法案三读后发言时表示,未来女警值勤时可着长裤,符合男女平权精神,值得赞成。但目前警察制服欠缺可供一般民眾清楚辨识身份的名条,以致在执勤时发生争议,徒增事端与警民间的误会。

黄国昌说,在内政部役政署制订颁布的「替代役役男服装及识别标志穿着佩戴注意事项」中规定,替代役男及管理干部制服上需有包含服勤役别、姓名等的役籍名条,显见内政部也认同辨识的必要性。

因此,黄国昌建议内政部在制定警察制服样式及应配戴标识时,可参考役政署规范,要求清楚标示制服所属警察之姓名,将可强化民眾对警察执勤信心,提高公眾监督可能性、增进警民关系和谐。1050408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