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遏止炒楼 严格实行限购、差别化信贷

25.03.2016  14:04

上海房价飙涨,引来各界高度重视,上海市政府25日宣布要建立二手房交易资金第三方监管制度,也要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并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上海市政府25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產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购屋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年限,从购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上海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满5年及以上。

此外,上海也要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者,首付款(头期款)比例不低于50%,但购买非普通住房者,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另,购屋人在申请贷款时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将纳入上海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旺报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