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不动產经纪人公会理事长10日交接
08.03.2016 18:29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为提升不动產经纪人专业素养、权益所成立的台中市不动產经纪人公会,将于10日举行第三届第1次会员大会暨理事长选举交接就职典礼。
民国99年成立的台中市不动產经纪人公会,主要为保障不动產经纪人权益、协调不动產经纪业、经纪人与消费者互动,提升经纪人专业素养。
现任台中市不动產经纪人公会副理事长、同时也是住商不动產台中兴安店总经理刘毓鑑表示,目前不动產仲介业依法「业必归会」,也就是不动產仲介业者必须加入公会,经备查许可才能执业。
此外,每一仲介业者都需要配置国家考试及格的不动產经纪人,不过,在不动產买卖过程中,不动產经纪人往往沦为橡皮图章,对于消费者与经纪人双方都没有保障。
刘毓鑑指出,未来公会将持续推动不动產经纪人法,落实签章,维护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同时,也将向主管机关提出建议,辅导不动產经纪人加入经纪人公会,落实「人必入会」。1050308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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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2016 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