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利不动產鑑价商 台北地院书记官判3年定谳

16.01.2017  12:02

台北地院民事执行处书记官林峻岳,从8年前起私自将法院不动產鑑价工作,交给未领有证照的陈姓友人负责,让陈男赚取4万多元的不法利益,最高法院今日依贪污罪将林男判刑3年,褫夺公权1年,遭停职中的林男将入狱服刑,并将失去书记官工作。

判决指出,法院为公平分配法拍动產及不动產鑑价工作,订有分配表,依时段交由不同鑑价公司承包。林男却在2009年间,因与陈男共同投资法拍屋感情交好,他明知对方未领有不动產估价师执照,却将法院27件民事执制执行案件交给陈男鑑定。

检调接获检举后发动搜索及调查,林峻岳辩称不知陈姓友人不具不动產估价师资格,但坦承便宜行事将鑑价案都交给执达员处理,将责任都推诿给他人;案发后北院立即将林停职,并指示政风室协助调查,检方讯后也将林男依贪污罪起诉。

高院更二审认为,林男身为司法人员,本应廉洁自持,竟与陈姓友人共同投资法拍屋感情交好,违法委托无鑑价师执照的陈男鑑价,严重戕害鑑定人承办法官嘱托案件的公平性,依贪污罪将他判刑3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