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互设办事处 获得若干初步共识

11.01.2016  16:18

陆委会今天表示,今年1月上旬,两岸就两会互设办事机构议题进行第9次业务沟通,会中双方确认协议架构将以「文本」及「行为规范」、「保障及便利措施」两附件的方式呈现,同时也就相关文字进行磋商,获得若干初步共识。

陆委会指出,双方就办事机构业务功能、行为规范、保障及便利措施等议题中尚未达一致的内容,进一步交换意见。

双方在此次沟通中确认办事机构具备促进两岸各项交流合作、保障己方民眾权益、急难救助、办理旅行证件、通报及人道探视等服务功能内涵。

此外,双方认为办事机构及其人员执行职务应遵守与尊重对方相关法规、谨守言行分际;双方也同意在对等、互惠原则下,给予对方办事机构及派驻人员相关保障与便利,具体细节与安排待双方各自续洽相关主管机关后沟通确认。

陆委会指出,两岸两会互设办事机构系以服务双方人民为宗旨,我方在大陆设置办事机构,对于我民眾在大陆经商、求学、旅游及从事各种社会交流的权益保障,具有重要意义。政府将秉持以人民权益福祉为优先的原则,争取社会各界对本议题之瞭解与支持,并推动本议题之商谈。

大陆海协会今天也表示,为了落实「马习会」会面成果,海基会与海协会近日举行两岸互设办事处第9次业务沟通。

并指出,2013年以来,两会在「九二共识」基础上就互设办事机构事宜进行多次商谈,并确立机构性质,认为两会办事机构是两会框架下互设的服务性机构,宗旨是服务两岸人民、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具有经贸、文教、交流、联繫、急难救助等综合性业务功能。

海协会称,此次沟通中,初步确定协议文本框架。在协议文本表述、具体设置等方面尚有若干细节问题,有待双方继续沟通。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