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名称 柯建铭:回归宪政体制

18.02.2016  17:26

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今指出,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要回到中华民国宪政体制上,名称不会用过去1993年提出的「台湾与中国缔约处理条例」版本名称,内容也要做部分调整讨论,但外界不必衍生太多联想。

民进党今天举行「第9届立法委员研习营」,柯建铭在会前受访指出,下午的研习营将讨论本会期优先法案,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下午也会讨论。

柯建铭指出,监督条例草案过去的写法是沿用1993年台湾与中国缔约处理条例草案,那年他刚进来立法院因为有辜汪会谈,朝野都提出监督条例草案,当年民进党的版本就是台湾与中国缔约处理条例草案,后来这版本在立法院被国民党封杀;后来发生千岛湖事件,两岸的协议条例草案全部没有审,之后萧万长当行政院长,国民党也提出两岸协议处理条例草案。

柯建铭说,两岸之间的协议处理,乃至于后来叫做监督条例草案,这是势必要面对;民进党上一届提出的版本就是沿用1993年的版本,这个版本在立法院被国民党封杀108次,最后一个会期才付委审查,但遗憾的是,本来要审查但台联也反对,上一届就完全没有进度;民进党主席蔡英文选举期间也谈到两岸监督条例是优先法案,这个会期开始时,势必会放在优先法案里面。

对于名称修改问题,外界视为是把两国论拿掉。柯强调,法案会回归中华民国宪政体制讨论,名称一定与过去不同,内容也会有部份调整与讨论,外界不必多作衍生。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