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监督版本出炉 民进党团会议4/1讨论

31.03.2016  23:04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会议明天将讨论「两岸订定协议监督条例」草案,民进党团书记长陈亭妃今天表示,希望下周立法院院会能够尽速排入议程。

根据民进党所拟具「两岸订定协议监督条例」草案规定,立法院对于协议草案的审定,应在90日内完成,对协议本文的审查,应于30日内完成,但经决议可以展延10日,协议草案与协议本文之审查若逾期未完成,视为同意。

这项「逾期未完成视为同意」的规定遭外界认为是「自动生效条款」,陈亭妃解释,草案根据谈判前、谈判中这两个阶段都订有严格审查机制,公听会、逐条审查、风险评估等,做成决议后,根据立法院决议所签署内容,也就是在最后阶段设定时间表,不能一直摆着不处理。

陈亭妃说,这与国民党执政时期,未经国会讨论与审查,就要国会全数买单、自动生效的作法不同,绝非自动生效条款,两者南辕北辙。

2014年1月民进党曾提出「台湾与中国缔结协议处理条例草案」,2016年的版本名称改为「两岸订定协议监督条例草案」,但内文未特别定义什么是「两岸」,仅在第1条说,「本条例未规定者,适用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陈亭妃表示,这个两岸订定协议监督版本已经是最严格的版本,仍须经党团会议讨论后,才能正式对外提出。1050331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