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召集人不开会 大楼管理员2个月领呒薪水

01.02.2016  19:29
嘉义市经国新城J社区之区分所有权人大会迟迟未召开,社区冻结支出公基金,使管理员领不到薪水。(陈俞霈摄)

嘉义地方法院判决嘉义市经国新城J社区第12届管理委员会无效,住户吴嘉萍被指控推举自己为临时召集人,却又迟迟不召开区分所有权人大会,迫使社区冻结支出,积欠管理员2个月薪资,年关在即,管理员苦不堪言。

J社区管委会前副主委郑丽云指出,社区管委会经法院判决无效,吴嘉萍去年7月推举自己担任临时召集人,前管委会干部误以为需多人连署,错过推举机会,吴要求前干部交出私人印鑑、存折,不「交接」就不开会。

郑丽云说,临时召集人有召开区分所有权人大会的义务,但不具被交接对象资格,应召开会议、遴选干部,方能成为委员,吴嘉萍故意拖延、不召开会议,甚至状告前干部业务侵占,张贴于布告栏,使住户误以为前干部侵占公基金。

郑丽云等35人连署,要求吴嘉萍开会,吴以无法辨识连署人真偽为由,要求连署人提供土地登记第一类誊本、建物登记第一类誊本及异动索引,审核后才要择期开会。

郑丽云等人以个资法为由拒绝,认为吴应开会后再提出民事诉讼请求会议无效,不得故意拖延;会议迟迟未召开,J社区冻结支出公基金,积欠维护厂商费用、清洁工与管理员薪资。

长期受聘J社区的陈姓管理员表示,「以微薄薪资养家糊口,无奈2个月领不到薪水,快过年了,难道要我们饿肚子?」体谅社区遇到的困难,若到社会处检举,社区违反劳基法被开罚,也无助于解决问题。

郑丽云希望市府督促吴嘉萍尽快召开会议或予以开罚,市府都发处使用管理科长赵栢烽表示,已多次函文要求吴改善未果,再不开会,近期将依违反公寓大厦管理条例,处新台币3000元以上,1万5000元以下罚锾。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