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陞案移审 许金龙否认犯罪盼勿续押

24.01.2017  20:04

台北地检署今天侦结乐陞案,起诉董事长许金龙等10人。案件下午移审台北地方法院,许金龙到庭并否认检方所指的七大罪状,捍卫自身清白,也不希望法院继续羁押他。

北检表示,乐陞案共分为7大犯罪区块,包括「不实私募、密约套利」、「回售TP、密约背信」、「偽发CB、套利控股」、「百尺竿头、诈偽收购」、「操纵股价、牟取私利」、「挪用资金、侵占款项」及「隐匿关系、财报不实」。

台北地院今天下午2时30分召开移审庭,讨论许金龙是否要继续羁押,许也对检方所提的七大罪状逐一反驳。

许金龙说,检方指他以时价的8成,取得乐陞公司私募股票藉此套利,但「没有一个白痴会用这种方式来套利,因为不具流动性的东西,就不具套利空间」。

许金龙语气激动地向法官表示,检方不採信他的说词,自己是用肉身、身家性命来保住乐陞的发展,「士可杀、不可辱」。

法官问蒞庭检察官,是否要继续羁押许金龙?检察官郭瑜芳、张友寧说,许金龙的证词和其他被告或证人的供词完全不同,为确保许不会有串供、串证的机会,加上他所犯之罪为重罪,有羁押必要性。

检察官也说,登记在香港、由许金龙同母异父妹妹为负责人的VBL公司,是由许金龙实质掌控,让他在海外有鉅额资金可以利用,其在海外也有家人,有逃亡之虞,建请法官继续羁押。

许金龙则拿出数十块珍珠背版,向法官和检察官说明自己在这被羁押的117天内所有想法,并质疑检方侦办此案过程,也说自己并没犯法,希望法官不要羁押他。1060124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