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同志婚姻合法 祁家威声请释宪

24.12.2014  23:30
祁先生是台湾社会第一位公开出柜的男同志,也是最早要求政府应该保障同性婚姻的第一位斗士。 (陈振堂摄)
  • 同志人权推动者祁家威,去年与邱姓男伴侣到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遭拒,提出同志婚姻行政诉讼案,最高行政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审以我国民法对结婚当事人仅限男女,不包括同性者在内,今年9月判祁败诉定谳,祁今日选在行宪纪念日前1天,于司法院前召开记者会,对同性婚姻提起释宪声请。

    祁是首件因同志婚姻受败诉定谳,声请大法官会议解释的释宪案,他也是台湾社会第1位公开出柜的男同志,早在1986年他就要求政府应该保障同性婚姻。

    祁家威是在去年3月21日,与邱男到万华区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被拒。祁男不满,提出诉愿也被驳回,提起行政诉讼。

    最高行政法院审理后认为,民法对婚约的缔结,是以男女双方为当事人,并不及于同性间;宪法人民权利章中,并未明文列举「婚姻权」,民法有关男女双方当事人才能结婚规定,是立法者就婚姻和家庭制度的维护所为价值判断,并没有祁所指违宪疑义之处,也没有抵触「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判决祁败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