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广东政策落地 產假增加30天

30.12.2015  19:17

大陆全国人大27日通过全面二孩之后,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今天上午召开,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画生育条例》,将于2016年 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广东成为大陆「普遍二孩」政策率先落地的省分。

12月27日,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人口与计画生育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为保持与上位法规定相一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加快修订该省的条例,《广东省人口与计画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今天上午满票表决通过。

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明确界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关于再生育,新条例规定了三种可再生育的情形,一是因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二是因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三是有些情形如再婚家庭的再生育情况比较复杂,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后再出台规定。

新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產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產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產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旺报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