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杀警案 二审改重判富少曾威豪10年

28.12.2017  12:06
2017年12月28日 10:27 中时 林伟信李昀 、中天新闻/李昱堇 刘芯彤。(报系资料照 张铠乙摄) 夜店杀警案 二审改重判富少曾威豪10年

3年震惊社会的北市信义区夜店薛贞国杀警案,66名被告台北地院各依杀人等罪判刑2月至13年不等,其中「富二代」曾威豪、刘芯彤情侣檔各判刑8年半、9年,高院将曾男改判10年、刘则仍判9年。

红龙柱重击薛警头部的许淳凯遭北院重判13年,「黑二代」万少丞判刑8年4月、「星二代」易宝宏判刑8年,高院也加重刑则改判万男8年8月徒刑、易男判刑9年。

2014年9月13日凌晨2点多,曾威豪及女友刘芯彤在信义 区SPARK夜店消费,曾因酒醉与安管人员衝突后,2人打电话给萧叡鸿抱怨,萧为替2人出头,就用「微信」通讯软体,在「中山好青年」群组留言,纠集人马要到夜店理论。

隔天凌晨1点,萧等70多人集合后前往SPARK,薛贞国接获路过同仁通报得知负责的警勤区有人聚集,即前往查看,薛表明警察身分,并责备曾等人吵闹行为,在场人士不满,除出手殴打薛,还高喊「杀死他、拖出去」,薛惨遭痛殴致死。

另一涉案的「中山联盟」王姓少年,在案发当晚见薛男倒地,他以脚踹踼2下后离开,他辩称不知薛男处于生命危急的情况才踼对方,高院不採信他的辩词,今年8月维持台北地院少年法庭认定,将他依聚眾斗殴下手伤人致死罪判刑4年。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