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投行将在港运作 享相关特权

06.05.2016  16:56

香港当局今天在宪报刊登涉及「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的命令,在法律上授予亚投行在香港的相关特权及豁免权。

港府刊登的是「国际组织(特权及豁免权)(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令」和「2016年证券及期货条例(修订附表1)公告」。

当局指出,上述命令是根据「国际组织(特权及豁免权)条例」第3条作出,旨在落实成立亚投行的协定中有关亚投行及其人员的法律地位、特权及豁免权的规定。

当局表示,这项技术安排是要授予亚投行在香港的相关特权及豁免权,从而协助中国大陆完成作为亚投行成员的责任。

此外,由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出的公告,将亚投行列作多边机构,使亚投行所享有的待遇与其他多边机构例如亚洲开发银行及世界银行相若。

当局指出,亚投行是一家多边发展银行,致力协助亚洲发展基建,从而推动区域互联互通和一体化。

政府发言人说:「上述建议安排可以利便亚投行在香港运作,从而让香港的金融服务业及专业服务业在项目融资、发债、投资、财务管理及外匯管理等方面受惠,更有助进一步巩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上述命令和公告将于7月11日起生效。

宪报是香港政府发布公告、启事及法令等的官方出版物,本地所有条例及附属法令都要在宪报刊登(通称「刊宪」)才能生效。1050506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