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1人租房3人入住 遭法院判赔房东11万新台币

10.01.2015  00:57

   中新网 1月9日电 据台湾“东森新闻云”报道,台北市一名罗姓女子,4年前向陈姓房东租下大直顶加套房,虽然房东曾告知多住1人需付1000元(新台币,下同)的加价,而罗女当时保证“只有一个人住”,却在入住不久后,偷带刘姓男友及其女儿一起回家,房东发现后怒告诈欺,台北地方法院8日判决2人各判拘役55天,得易科罚金11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指出,陈姓房东是在罗女入住2个月后,发现“1人签约3人入住”一事,随即向她追讨2000元欠款,没想到罗女不从,竟以房屋会漏水控告房东“诈欺”,被房东停水停电后,又再以“强制罪”控告房东,但皆获不起诉处分。

  房东不甘被骗钱又被告,反控告罗女与刘男诈欺得利,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决有罪。为了节省房租,付出11万元易科罚金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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