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女3个月援交百人 同学男友还帮拉客爽抽佣

27.01.2018  17:03
2018年01月27日 16:22 中时电子报 孙曜樟

少女「小芬」(化名)仍在高中就读,在家庭因素影响下导致性观念偏差,竟上网援交卖淫维生,而邓姓女同学及其彭姓男友在偶然间发现此一情形后未加劝阻,彭男还以每仲介一次;抽佣1000元的代价帮拉客,东窗事发后,彭男帮她在3个月内拉客67次爽抽670000元,若再加上她自己接客人数则超过百人,彭男被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判处3年10月徒刑,併科罚金10万元,邓姓女友则另案由少年法庭审理。

彭姓成年男子跟邓姓少女(17岁)是情侣关系,明知同学「小芬」对性观念相当薄弱且缺钱花用,并在偶然机会获知小芬透过网路援交后,不加劝阻,据苹果日报报导,彭、邓竟藉机谋利,向她开口可帮忙媒介客人,小芬认为能多开辟财源也就答应,双方议定每成功仲介一次性交易,彭男可以抽佣1000元。

彭男从去年3月开始媒介小芬卖淫,到6月小芬被台南警方查获,共透过网路聊天室,通讯软体LINE等方式,共媒介小芬完成67次性交易,抽成6万7千元,人数多达64人,法官调查,若再加上小芬自行接客人数,短短3个月小芬接客数超过百人,最后彭男被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判处3年10月徒刑,併科罚金10万元,全案可上诉。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