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通奸风流人夫下体常感染 她飙骂: 怎这样对我!

03.05.2018  01:02
2018年05月03日 00:01 中时电子报 张国钦

台北一名张姓人妻,3年前在网上结识1名潘姓男子,两人进而发展婚外情,常约旅馆开房间,人妻后来发现潘男已婚,还劈腿多名女子,俩人爆发口角,潘男为了全身而退,选择向张女丈夫坦承奸情,结果吃上通奸官司。

潘男最后被依通奸罪判刑4个月,得易科罚金12万,民事部分,台北地院上月23日判潘男应赔偿张夫2.5万元。不过,这场人妻、人夫通奸最后两败俱伤收场,因为张女事后发现潘男脚踏多条船,害她下体常常感染,气得传讯大骂「干,废物,我相信你,结果你是这样子对我的…200 万匯过来,不要耍赖…」。

潘男眼见与张女已撕破脸,开始找藉口出差疏远张女,还假扮一名不存在的「李姓未婚妻」向张女丈夫告状,指控张女外遇,藉此结束这段不伦恋情,岂料张夫听闻后,反而气得怒告2人通奸。

潘男在台北地院审理时,虽承认与张女开房间住2晚,但强调饭店费用是女方刷卡付费,因为对方说已经很外没陪她,且入住期间只有作画、睡觉,没有发生性行为,更不知道对方已婚。

但张女向法官表示,说当天入住后,潘男要求她先去洗澡,洗完后2人便接吻、亲热,享受鱼水之欢,还出示LINE的咸湿对话「我只喜欢我固定的口味,但夫人有喜欢的体位,我一律奉陪」、「背后,大怒神,我喜欢老爷公主抱」、「那时候你好man ,老爷…我想要,你要快点回来啦,一直都湿湿的」等,证明她所言不假。

法官认为,潘男自称开房间只有作画、睡觉,有悖离常情,加上张女提供的种种咸湿对话,认定潘男犯通奸罪,去年8月依通奸罪判刑4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民事部分,法官认为2人虽被控上床15次,但证据力较强的只有在新店那次,因考量张夫年薪超过200万元,潘男月入仅3万元,且罹患鼻咽癌,又要抚养母亲、小孩,仅判赔2.5万元,全案可上诉。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