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仅无薪產假 兼任教师盼适用劳基法

01.03.2016  16:22

政府一直希望提高生育率,女性兼任教师却无法享產假保障,只能休无薪產假,还得自己找人代课,高教工会今天呼吁,立即让兼任教师适用劳基法,保障其劳动和生育权益。

台湾高等教育產业工会今天举行「要求兼任教师立即适用劳基法」记者会,会中邀请女性兼任教师代表,说明因缺乏工作保障导致生育过程经歷的种种困难。

高教工会表示,產假、育婴假等是政府照顾女性劳工权益给予的保障,根据性平法规定,雇主应给女性劳工8周的有薪產假,但根据学校不成文规定,兼任教师要请假必须自己找代课教师,即使找到愿意代课的教师,自己也得被迫放无薪假,等于许多女性兼任教师根本无法享有有薪產假。

高教工会指出,一般劳工受劳基法保障,大学兼任老师却无劳动权保障,学校不需任何理由,就可不续聘兼任教师,兼任教师怎敢跟学校请有薪產假,根据随机抽查大学也发现,很多都要求兼任教师请假找人代课的钟点费,由请假人自行处理,性平法对劳工生育期的保障,对兼任教师形同虚设。

兼任教师代表蔡依伶表示,兼任教师大都只能请「无薪產假」,而且还得自己动用人情,先找好愿意在產假期间帮忙代班的老师,而產假期间的钟点费就给代课老师,自己领不到半毛钱。

蔡依伶指出,自己虽有缴劳保,却无法请產检假、育婴假等,自己有学姊生產前须卧床休养,也只能设法请其他老师帮忙带两三个月的课,自己也是做完28天月子就回校上课,对怀孕女性的法律保障,兼任教师都无法适用,希望教育部和劳动部不要再拖,让兼任教师可立即适用劳基法。

高教工会表示,现在大专兼任教师已达5万人次,7成5是青壮年,却无法获得各种生育期间的劳动保障,为保障兼任教师权益,要求教育部和劳动部不要再拖延,让兼任教师立即适用劳基法,并要求校方提供兼任教师有薪的產假、陪產假等劳动保障,并对违反性平法的大学校方开罚。1050301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