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住宅使用权到期 须按房价1/3续约

16.04.2016  00:21

大陆住宅没有永久使用权,从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立法后,基本上都是70年的土地权限,外界都很好奇「到期」后该怎么办?因为《物权法》有写可自动续期,但没写怎么续约。

最近有一波温州房產「到期」了,因为当时被列为20年权限,陆媒报导,不少人面临要再花数10万元人民币「重新买地」的问题。

当地官员表示,因没有前例可寻,所以他们先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价格,算出总的土地出让金,再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约,根据不同用途、区位、土地利用条件等,要交房產交易价1/3到一半左右。

(旺报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