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冬季观光 澎湖将发游客消费券

08.11.2017  00:39
2017年11月07日 22:00 旺报 叶文义

为了促进冬季时期的淡季观光,澎湖县将发行观光游客消费券,只要在活动期间到澎湖旅游的游客,每人最多可以兑换1100元的消费券。

澎湖副县长林皆兴指出,为了促进淡季的观光,今年11月21日起至明年2日10日到澎湖的游客,只要符合兑换资格,都能获得冬游澎湖观光游客消费券,希望能提振澎湖淡季观光。

凡于活动期间抵澎旅游游客(限非澎湖籍)凭机票、船票择一或出示其他运输工具入境证明,加上身份证或户口名簿正本(本国籍)、护照正本(非本国籍),以及提供2晚住宿发票或证明(合法旅馆、合法民宿发票或收据),至兑换地点澎(湖海洋地质公园中心、马公机场),即可每人兑换1100元观光游客消费券。

若只有1晚住宿发票或证明,可至兑换地点即可每人兑换500元观光游客消费券。

(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