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棺不葬代为火化 新北:细腻执行

28.04.2016  00:39

新北市府民政局表示,对于停棺不葬,超过一定时间者,将依法代为埋葬或火化。届时,执行过程将会同警察局、卫生局、环保局、市立殡仪馆等,一起协商以更细腻方式执行。

三重富豪蔡城因车祸过世,留下庞大财產,让大房、二房爆发遗產之争,迄今6年余未下葬,遗体仍停放蔡家灵堂。

蔡城的弟弟蔡簿说,已经多年道德劝说侄子,但沟通无效,「不反对他们争家產,但希望他们早一点让哥哥蔡城入土为安。」

社区管委会接获当地三重区福祉里民抗议,多次居中协调无果,最后只好向新北市府陈情。警方分别约谈蔡城后代两房5个儿子,依社会秩序维护法,开罚新台币3000元。

蔡家起初不能接受此裁罚,向新北地院声明异议,但法院裁定异议驳回,且不得抗告。

蔡簿为目前蔡家家族大家长,但对哥哥的遗產争议也相当无奈,他认为,或许,这就是两房为了逼迫对方协商的手段。

新北市政会议通过「新北市殡葬行为及公立殡葬设施使用管理自治条例」,若新北市议会审议通过,市府将「依法」径行代为埋葬或火化。不过,对于停棺在灵堂却代为安葬的首例,在执行细节上,必须会同卫生、警政等相关单位,细腻且对往生者尊敬的方式执行。1050427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