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尘爆集体求偿 新北:补强立法

18.04.2016  23:52

新北市府法制局长黄怡腾今天表示,当灾害、紧急事件发生时,法制局扮演给予灾民法律协助、支援的角色,八仙乐园尘爆事件,也反映中央、补强立法,就是最好的案例与模式。

八仙尘爆事件发生于去年6月,499名遭焚伤受害人中,一度高达175人命危,引起社会关注。最后,造成15人死亡,484人受伤,目前仍有人住院。

消基会提醒八仙尘爆受害者与家属,把握自身求偿的权利及机会,儘速于4月底前申请团体诉讼。

瑞博行销公司、玩色创意负责人吕忠吉,去年6月租用八仙乐园场地举办「彩色派对」,因喷洒过量玉米色粉引燃,导致尘爆。

法制局长黄怡腾今天下午表示,在民事损害赔偿部分,检方依过失致死罪起诉业者吕忠吉等人,士林地院今年1月开庭时,受害者及家属对吕忠吉等提起附带民事求偿,包括精神慰抚金、医药费合计新台币210亿元,可以减轻许多诉讼裁判费、担保金。

另士林地检署将八仙乐园董事长陈柏廷等8人不起诉,导致受害者得依刑事诉讼程序,提起附带民事起诉请求损害赔偿的对象,仅限于吕忠吉及其所属公司,并不及于八仙乐园及其主事者。

消基会依消保法相关规定,为受害者提起团体诉讼请求民事赔偿。在新北市政府出面协调下,消基会与法扶基金会分别为受害者提供求偿相关事宜法律谘询,并由受害者自行选择委托提起民事诉讼的单位。

但受害者恐面对缴纳鉅额诉讼费用以及担保金的重大压力,新北市府法制局协调消基会与法扶基金会后,为提供尘爆受害者更大的协助,并使团讼更有效率,将消基会受团体诉讼的截止时间,延长至今年4月30日止。

黄怡腾说,由消基会代表诉讼,受害人负担的费用相当少。市府也鼓励受害者可以由消基会提集体诉讼。并预计于八仙尘暴发生的周年日,不论委托提起团体诉讼的人数多寡,都将向法院提出民事求偿的诉状。

黄怡腾说,八仙尘爆事件,法制局与消基会、法扶会成立法律服务平台,引入民间资源,并以主管机关立场介入灾变事件中假扣押的保全程序。透过这些灾变事件的处理经验,也成功反映给中央,落实立法补强。1050418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