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在陆转机须报准 林全:可讨论

17.03.2017  19:33

行政院长林全今天针对公务员在陆转机须先报准表示,陆委会函释是据原有法律,是否恰当可讨论,若有改善空间也可修法。政府是要务实解决问题,而非制造更多问题。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昨天表示,「中国大陆机场」属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的进入大陆地区,因此公务员及特定身分人员在中国大陆转机,需先报准。

对此,国民党立委蒋万安今天在立法院施政总质询指出,陆委会函释已经过度扩张解释,若单纯转机过境就认定是进入中国大陆地区,未来过境中国大陆领空是否也需事先申请许可。

蒋万安说,过度扩张解释有违宪法规范的基本人权,也是错误解读母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也显示政府极度不信任公务员及特殊身分人员,对公务员士气造成打击。他说,保防的确重要,但手段不可无限上纲、侵害人权。

林全表示,陆委会函释是根据原有法律,是否恰当,可以讨论,政府的立场是要解决问题,不是制造更多问题。若函释不恰当,或原有的法律有不周详,这也不是不能改变的,重点是要务实。

林全指出,要看当初相关两岸关系条例的立法意旨,不要说陆委会完全不对。他举例,假设有公务员要转递东西给中国大陆某人士,但怕申请入境麻烦,所以就在转机过程中转递,也许有这个问题在。

他说,也许不是事先申请,或是事后申报,已让陆委会去了解这是否合理,若不合理,有改善空间,去修法也无所谓,要务实解决问题。1060317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