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不影响民眾权益 身分认定以户籍资料为准

21.03.2018  22:44
2018年03月21日 21:39 中时 张理国

同一姓氏不同书写方式,像是「黄、黄」、「温、温」写法不同,造成民眾申办业务上困扰。内政部今天表示,这些都是同一姓氏,也都符合「姓名条例」第2条规定所列「通用字典」文字。民眾申请案件,机关宜尊重当事人姓氏书写方式,不因书写方式不同驳回申请,如有身分认定疑义,以户籍资料为准。但姓名使用异体字者,得依个人意愿更正姓名为正体字。

内政部表示,在民国96年已转知金融监督主管机关及地政单位,同一家族各成员使用书写方式不同的同一姓氏,不影响亲系判别,如经查证当事人年籍等相关资料足资确认当事人身分,且未涉及违反公共秩序及社会安全者,宜尊重当事人姓氏书写方式的选择,不因书写方式不同,驳回其申请,如办理相关案件发生身分认定疑义,以户政机关的户籍资料作为证明。

内政部指出,各代兄弟姊妹间或有不同书写方式,亦有同一家族各成员使用书写方式不同的同一姓氏,其不同书写方式并不影响亲系判定,若无违反公共秩序及社会安全,都应予尊重,不必强制更改。

内政部表示,教育部民国70年后始正式公布标准字体,在此之前已有姓名户籍登记制度,或有国人姓名书写方式非属标准字体,考量当事人使用该姓名已久,为维持其社会生活安定性,宜尊重当事人的选择,不因书写方式不同(如「黄」或「黄」),强制要求民眾使用正体字。但姓名使用异体字者,得依其个人意愿按姓名条例施行细则第5条规定,更正姓名为正体字,以兼顾法理情。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