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分析飙车路段 国道超速无所遁形
05.12.2017 19:18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高速公路局透过ETC大数据分析国道严重超速路段与时段,与国道警察开单资料交叉比对之后,发现警方开单比例仅45%,未来将把数据提供给警方,作为执法地点、时段选择的依据。
高公局分析今年9、10月份国道严重超速(超过最高速限60公里以上),发现有31辆车严重超速,其中4辆时速飙破240公里,最快达247公里,常见超速路段则有国3大甲至苑里、竹林至关西,以及国1五杨高架中坜转接道至机场系统;再与国道警察举发资料比对,警方开单计14部,比例约45%。
高公局副局长吴木富表示,将提供相关数据供警察参考,或许能调整勤务、加强取缔效率。他也提醒,超速60公里以上者,将依级距处以罚锾,最高可处2万4000元,当场禁止其驾驶,并吊扣汽车牌照3个月;若因而肇事者,将吊销其驾驶执照。
吴木富强调,ETC仅使用于数据分析,并提供警方参考,并不会以ETC侦测到的数据来开罚单。
此外,高公局在国1南下林口交流道A出口以及国3北上南港系统交流道出口,装设高画质摄影机,预计12月底开始取缔插队下高速公路或是跨越槽化线的车辆。
吴木富说,上述2个交流道常有驾驶不愿排队等候,在主线车道龟速前进伺机插队,甚至跨越槽化线下交流道,造成后方车辆回堵严重与事故,违规者可处3000至6000元罚锾。而在林口南下A、南港系统北上交流道的高解析度摄影机启用后,连同先前设置于中和南出、鼎金系统南入与北出、大雅南出及五股北出等5处,高速公路计有7处交流道出入口设有高解析度摄影机,全天24小时录影搜集进出高速公路之车流。
(中时)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05.12.2017 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