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泰英、黄宗宏重核假释过关 2人免再坐牢确定

18.12.2017  09:45
2017年12月18日 08:26 中时 陈志贤

国民党前投管会主委刘泰英、前台凤负责人黄宗宏,因案获假释后,再涉案各被定执行刑8年2月、12年,2人是否须再入监服刑引发法律争议,经法务部邀专家学者开会放宽重核假释规定后,矫正署日前重核刘、黄假释案,认定2人均服刑过半已逾假释门槛,核准2人假释,2人确定不必再坐牢。

刘泰英因涉新瑞都衍生的桥头宝背信等案被判刑5年6月,2008年7月入监服刑,2011年4月获准假释出狱,2013年底假释期满。2015年11月刘再因国安秘帐案被判刑3年定谳,高院2016年1月定执行刑8年2月。

但由于2015年4月最高法院第6次刑事庭会议,对数罪併罚及累犯规定,决议「执行方法之规定,并不能推翻被告所犯系数罪之本质,若其中一罪之刑已执行完毕,自不因嗣后定其执行刑而影响先前一罪已执行完毕之事实」。

若依旧规定,刘可能要二度入监后,等服刑过半才能再申请假释,但在最高法院刑事庭会议决议后,导致刘案重核假释出现法律争议,为此,法务部邀集专家学者歷经1年多的多次开会讨论,刘因此1年多未发监。

此外,前台凤负责人黄宗宏,也面临同样问题,黄因中兴银超贷70亿案被判刑8年6月,2007年11月入监,2013年4月获假释,2015年8月又因台凤炒股案被判刑4年确定,2案合併执行刑12年。

法务部研商后决议,基于保障受刑人权益,放宽重核假释规定,把在监执行及假释付保护管束期间都纳入重核假释日数计算,刘、黄等人都受惠此规定。矫正署日前就重核刘、黄2人假释案。

其中,被判8年2月的刘泰英,因在桥头宝等前案5年6月刑满,已超过刑期一半的假释门槛。黄宗宏刑期预计至2021年4月,因纳入前案假释期间计算,也逾服刑过半的假释门槛,因此核准刘、黄假释案,2人都不必再入监。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