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生犬猫须强制宠物登记 最快五月上路

04.02.2016  23:17
为强化犬猫源头管理,农委会研拟修法,今年5月起,业者贩卖小猫小狗都必须有「身分证」,也就是必须植晶片、上网登记。(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提供)

今年5月起宠物业者贩卖小猫小狗都要有「身分证」。农委会表示,过去宠物登记只管狗不管猫,未来只要是初生犬猫,繁殖业者都必须植入晶片,并上网进行宠物登记,再转让给宠物店及饲主,若查无登记,将可开罚3000元至1.5万元。

农委会畜牧处动保科长江文全指出,今邀动保团体、宠物业代表及县市政府开会讨论《特定宠物业管理办法》,过去民眾买狗只要植入晶片,没有强制宠物登记,今开会决定初生犬猫,都要植晶片并上网进行宠物登记。

江文全说,此举类似帮犬猫办户口登记,最快今年5月公告实施。未来宠物繁殖业者,必须要上网登记,包含所有人(饲主)名称,还有猫犬的品种、年龄及毛色等资料,相当小猫小狗的「身分证」,当宠物店或饲主买卖转让时,应办理变更登记,藉此强化源头管理。

根据农委会统计,目前全台登记有案的合法宠物业者共有1675家,其中兼营宠物繁殖业者有648家。近日又传出繁殖场、宠物店品种犬遭歌声带等虐狗情节,农委会及动保团体认为,犬猫纳管已是各界共识,但必须从源头繁殖场管理开始,才能改善台湾的流浪猫狗问题。

江文全说,除了建置好「犬猫履歷」身分证申报登记系统,未来也要求宠物业者应与特约兽医师签约合作,监督落实宠物登记制,若业者没有登记,将可开罚3000元至1.5万元,若稽查发现是地下非法养殖场,则可处4万至20万元,连续2次评鑑丙等,还可废止登记许可证。

江文全说,家犬依《宠物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不管是认领养还是买来的,都必须登记,去年《动保法》修正通过,家犬依法要绝育,要繁殖的家犬必须向地方政府申报,之后小狗出生送人,饲主也必须登记申报流向,变更饲主。

今天参与会议、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主任陈玉敏指出,没有登记开罚3000元至1.5万元,实在太少了,应要求业者公开登记资讯,若不实登载误导农委会,应处刑法214条(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才能达到吓阻作用。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