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警连卫生纸也A走 判2年8月定谳

05.02.2018  12:42
2018年02月05日 11:56 中时 林伟信

台北市北投警分局曾姓员警,从6年前起冒用工友名义领用卫生纸等物品并将公用相机A走,他因带相机到国外度蜜月脸书贴照片放闪,才被人认出分局遗失的相机被他拿走。最高法院将他依侵占公物判囚2年8月、褫夺公权2年,偽造文书判刑4月、可易科罚金确定。

判决指出,曾男于北投分局服务多年,负责警局财產及营缮业务,他从2012年冒用蓝姓工友名义操作「台北市政府员工爱上网」电子公务领物系统,以偽造的物品收发用报表领取文书、文具和簿册、卫生纸等物品,2014年分局内部盘点时发觉物品领用异常。

2014年底曾男再婚,夫妻出国度蜜月,还把照片上传脸书,同事发现照片里曾男拿的相机竟是行政组遗失的索尼类单眼相机,他另涉犯公器私用的案情曝光,北投分局报请检方侦查后起诉。

曾男否认侵占公有器材,他辩称「相机没电了,带回家充电」,只是「忘了还回去」,但同事证称,从承接曾的业务开始,「只看过相机的包装盒」,没看过相机;法官不採信他的辩词,认定他犯行明确,构成贪污罪。

歷审都认为,曾男贪图小利,侵占属于公有器材的相机,有违身为公务员应廉洁自持的义务,且犯后又虚词否认犯行,将他依贪污罪之侵占公物罪判刑2年8月、褫夺公权,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曾男除丢了警察工作外,还须入狱服刑。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