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率先开办刷卡缴诉讼等费用

01.04.2016  13:44
台北地院院长吴水木上午宣布北院开办金融卡信用卡缴费缴款便民措施。(王己由摄) 北院开办新便民措施律师陈逸融首位使用信用卡刷卡缴纳裁判费。(王己由摄)

法院也可以刷卡了。台北地方法院率全国各法院之先,从今(1)日起,新增金融卡信用卡缴费、缴款便民措施,民眾到法院不分假日、上下班时间,都可以使用金融卡缴纳各种诉讼、非讼费用,还有刑事案件保证金。另与23家发卡银行合作,提存款、民事执行案款和刑事保证金以外的款项,在10万元额度以下,也可使用信用卡缴纳。

台北地院院长吴水木指出,这是北院继2014年开办悠游卡、大额匯款缴款后,再一次新的便民措施,今后民眾在北院使用金融卡信用卡缴费、缴款,可免除携带大笔现金办理刑案交保的风险,对于夜间或下班,也可减少筹款的不便。目前金融机关规定,每张金融卡额度为200万元,北院开办金融卡缴款,足够大部分民眾快速轻松缴纳刑事保证金需要。

北院今日开办新便民措施,上午十点多马上就有律师陈逸融使用信用卡,为案件当事人刷卡缴纳民事裁判费,成为第一位用刷卡缴纳裁判费的诉讼当事人。陈逸融说,这个措施非常便民,希望能够推广到全国所有法院。

依台北地院办理金融卡信用卡缴费须知规定,使用台银金融卡缴费,无须负担费用、跨行提款所生的10元手续费,由刷卡人自行负担。使用信用卡缴费的手续费,有凯基银行等7家免手续费,其他16家则收取10到20元不等。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