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地院溪头拆屋还地 520后再议

15.03.2016  23:22
南投地院到溪头强制执行拆屋还地,声援民眾与警方僵持。(廖志晃摄) 台大林管处诉请拆屋还地,民眾聚集抗争。(廖志晃摄) 警方在现场维护安全,防止横生枝节,丝毫不敢大意。(廖志晃摄) 台大诉请强制执行,最后仅拆除水塔!(廖志晃摄)

南投地院民事执行处,15日到溪头强制执行,要拆除庄姓民眾占用国有林地开设的特產店;台大荣誉教授蔡丁贵率眾声援庄家,强调应在新政府上台后,通案处理类似争端;透过台大教授林万亿居间联繫后,台大同意延缓执行,仅象徵性拆除水塔。

蔡丁贵、议员许素霞、吴瑞芳,代表林志鸿、陈玉铃,前鹿谷乡长陈锡梧及民眾数十人,到场声援,并以车辆阻挡道路,防止大型拆除机具进场;警方15日加派人力戒备,双方从早到晚在现场对峙。

台大林管处表示,庄姓民眾并未持有土地,亦无土地所有权,早年虽曾与林管处订约造林,但违反合约规定,扩大垦殖擅建寮舍,台大林管处因而取消合约,并提起无权占有国有林地之诉,但庄家仍继续增盖建物。

台大林管处指出,最高法院已三审判决定谳,该案为无权占有国有林地;庄家并多次提出抗告,均遭法院裁定驳回,今年2月及3月又向南投地院声请停止强制执行,也经地院分别驳回声请。因此,15日依据南投地院强制执行命令,拆除庄家违法擅建占用房舍,并交还国有林地。

庄家则认为,他们世居该地,经歷清代、日本统治,从不干涉土地利用,但国民政府来台后,将土地画归台大林管处管理,台大再诉请拆屋还地。

蔡丁贵认为,台湾类似的案件很多,应该待新政府上台后通盘检讨,先不要处理个案,以免横生枝节。

嗣后,蔡丁贵透过林万亿居间协调,希望延缓执行拆除;台大林管处则仍坚持必须执行,但执行强度可以讨论,最后,仅拆除位于林地内的4个水塔。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