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地于原民 陈菊亲颁保留地权利回復状

28.05.2016  18:44
高雄市长陈菊(左)颁发原住民保留地权状,让原住民承袭祖先留下来的土地继续耕作。(吴江泉摄) 高雄市有60户原住民获市政府颁发原住民保留地权状证明。(吴江泉摄)

「这是在高雄市执政10年,最令我感动、最有意义的事」,高雄市长陈菊28日颁发「原住民保留地权利回復权状」给权利人,目前已有60户、110笔共约100公顷的土地还给原住民,实现原住民土地正义,未来还有140公顷土地正在进行登记程序。

陈菊表示,原住民传承祖先土地,歷经殖民及国民党统治后,许多土地被划归国有,但有些原住民保留地经天灾、地震等地貌变动及文件遗失等,原住民却必须证明土地所有权,在查证上非常困难,经地政局协助,有60户获核发他项权利及所有权书状共110笔土地,面积约100公顷,另经行政院核定之补办增划编原住民保留地计17笔,面积约57公顷。

陈菊说,授证典礼实践了蔡英文总统的承诺,她以联合国原住民族权利宣言的标准,第一步先归还原住民土地,表彰新政府对原住民族土地主权的尊重与肯定。

她指出,台湾数百年歷史,原住民歷经殖民统治,长期不平等导致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各层面上处于弱势,新总统上任后,一定会更尊重原住民独特的文化、语言及制度,并维护基本人权。

陈菊强调,作为长期关心原住民权利的市长,把土地交还原住民,是担任市长10年以来,最感动、最有意义的一件事,她感谢许多人支持原住民「还我土地」运动,期盼原住民能从此公平、尊严、平等的活在自己的土地上。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