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摔死友人 判刑5年确定

30.03.2016  13:23

高雄市吴姓男子前年与潘姓友人一起到卡拉OK店喝酒唱歌,欲离开时潘男想要再回店内继续喝,吴以手勾住其颈部往后摔,造成潘的脑部撞击地面,两人自行返家后,隔天潘男猝死在家中。最高法院审酌吴男否认犯行且未与死者家属和解,今日依伤害致死罪将他判刑5年确定。

判决指出,33岁吴男与潘男是音响同业朋友,他们在2014年4月7日凌晨2点多前往高雄市凤山区的卡拉OK店喝酒,3小时后他们走出店门口,潘男想要回店内继续喝酒,吴男因当天下午还有工作,认为应该离开,于是阻止潘男入内,双方爆发衝突。

吴男以衣物挥打、再用水桶砸向潘男,随后以手勾住对方的颈部往后摔,潘的后脑撞击地面,造成其左大脑挫伤及脑出血;员警据报赶到现场,他与潘男直说没事了,各自坐计程车回家,隔天潘的员工因不见潘男到店工作,前往其家中查看才发现潘男已死亡。

歷审都认为,吴男只是为了阻止友人继续喝酒,竟以手勾住对方颈部往后摔,造成被害人重心不稳头撞击地面,考量他犯后否认犯行,且于行为后未与被害人家属和解,将他依伤害致死罪判刑5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饮酒过量,有碍健康!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