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男杀女友潜逃20年 被判死缓

15.04.2016  22:24

大陆男子吴秀明20年前杀害女友后潜逃,20年后自认为已超过追诉期,遂信心满满地回乡自首,其结果令他大失所望,被判死缓。

澎湃新闻网报导,因事隔20年,吴秀明自认所犯杀人案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期限,决定回故乡自首,结束逃亡生涯。因事隔20年,该案大部分证据已灭失,相关证人有的也先后去世,来凤警方为慎重起见,迅速将该案情况通报当地检察机关。

检方经阅卷,提出补充侦查事项40余条。且在大批檔案中,取得2006年3月17日决定对其刑事拘留的法律文书,获取足以证实法定「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的关键证据,恩施州检察院确认该案未超过追诉时效,决定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得到最高检核准。

恩施州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吴秀明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且其称已超过追诉时效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吴秀明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湖北省高级法院经审理确认,吴秀明因情感纠纷而故意杀害彭女的事实清楚,其犯罪性质和后果严重,手段残忍,论罪当判处死刑,但鉴于本案是婚恋纠纷引起,可不立即执行,原判量刑并无不当,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原判。

(旺报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