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受灾毁损房屋行库承受?3/4金管会研商

02.03.2016  23:40

行政院今天召开震灾重建会议,副院长杜紫军指示,臺南市政府提出补助受灾户死亡且抵押物(房屋)灭失情况的住宅贷款及助学贷款,金管会应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儘量从企业社会责任(CSR)角度加以协助,金管会将在3月4日邀集教育部、臺南市政府、银行公会及相关金融机构进一步研商订定金融机构承受处理原则。

杜紫军并进一步指出,对于灾民的租屋补贴,内政部考量臺南市受灾户人口数较多,同时回应市政府要求,因此将补助的上限标准自一户5口,每月最高10,000元,提高到一户8口以上,每月16,000元,期程2年,若有实际需要,经地方政府同意并由地方政府各界之捐款支应,得延长1年。

此外,杜紫军也要求,二周内工程会应完成台南市府提报灾后復原重建规划审查,报院核定。相关灾害防救经费,依「灾害防救法」第43条及第43-1条规定先行运用地方政府的灾害准备金支应,不足部分由中央依实际需求予以补助。

(工商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