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民宿老板杀游民诈保 法院撤销无期徒刑判决

06.07.2016  14:18
        2008年,台湾“刑事局”侦破收容游民并加以杀害诈领保险金案,逮捕嫌犯李宪璋(右起)、连上莹、杨明璋、宋进财等。(台湾《联合报》资料照)

   中新网 7月6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淡水民宿“老董的家”老板李宪璋2005年起托人到车站、公园找游民,假装介绍工作骗游民面谈,碰面后却反锁大门、私刑拘禁游民在其新北市板桥区的公寓。李宪璋为了培养游民的信用,设立6家公司制作不实薪资转账,涉嫌利用游民人头诈贷1.3亿元(新台币,下同)。

  李宪璋2007年财务状况窘迫,指示女友连上莹与梁姓游民假结婚,趁两人到大陆黄山蜜月旅行,找人将梁推落山谷,梁高坠致损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李事后向保险公司诈保5000万元,但梁家人发现有异报警,保险公司也未给付保险金。

  更一审日前依杀人、私刑拘禁、伪造文书、诈欺得利等罪,判李宪璋应执行无期徒刑,他的女友连上莹判刑10年半。

  全案上诉后,台湾“最高法院”6日撤销李涉嫌杀人、获判无期徒刑的部分,发回高院重新审理;李另犯私刑拘禁、伪造文书(诈贷)、诈欺得利(诈骗信用卡)等数罪,更一审日前判刑1个月15日至4年徒刑不等,此部分“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将由高院定应执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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