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大统劣油团体诉讼 判赔消费者9000万新台币

22.05.2015  15:21
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新网 5月2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大统伪掺油品消费损害团体诉讼历经一年来法律攻防,在8次言词辩论后,终于判决。被告大统长基公司与负责人高振利,应连带赔偿消费者91056384元(新台币,下同),平均每人可判赔3万元。

  这是台湾新“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实施后,团体诉讼获判最高的金额,但台湾消保会仍不满意,拟提上诉,因为消保会求偿金额是3亿多元。

  台湾消保会提出3点意见,当初台湾消保会提出的求偿总额为339840000元,法院判赔金额,不符预期。消费争议团体诉讼的判决,对消费权益争取已属重大突破,在收受判决书后会详加研究评估提起上诉,为消费者争取最大权益。希望藉这次判决的结果,能对政府部门及业者有警示作用,提供消费者一个买得安心、吃得安全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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