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灯会花5亿 桃市府:合理动支预备金

10.03.2016  21:34

台湾灯会落幕,有民代提出桃市府动用第二预备金是否影响财政,市府表示,104年度预算编定后,才获知主办灯会,动支第二预备金,创造高人气与商机,兼具合法、合理,必要性。

民进党籍市议员范纲祥今天肯定台湾灯会的成功,但也提出灯会预算约新台币5亿元,市府市款约3亿2000万元,而在两周内动用6736万元的第二预备金举办活动,就动支了整年度预算的3成,比例是否妥当?

范纲祥指出,灯会属于一次性、非常态性的活动,合法性应该没问题,但动支有相当金额,比例也颇高,是否会影响第二预备金原有财政预备功能,希望市府说明。

主计处长陈慧娟表示,市府在104年度预算编定后,才获中央通知桃园市为「2016台湾灯会在桃园」的主办城市,因此依法动支第二预备金进行相关的规划、疏运及基地整置工作,不仅动支合法,且灯会除圆满落幕外,也完成多项创举,创造150亿元以上商机,显见花费合理性。

陈慧娟指出,桃园市政府为了要确保旅客的参观品质与安全,因此依照预算法规定动用二备金,以完成整体规划、交通疏运及灯区基地建置等工作。

陈慧娟表示,动支的项目包括观光旅游局整体执行策划案500万元、交通局交通及疏运规划案300万元;地政局活动场地土地有偿租用案300万元;新建工程处场地设施工程案1836万元;交通局停车场与转运站整地、接驳车后续扩充等案3800万元。

主计处指出,合计6736万元属于预计动支数,实际执行的数字还需要视结算情形而定,未来市府也会依法编制动支数额表,并且送请市议会审议接受监督,因此灯会第二预备金的动支,兼具合法、合理与必要性。1050310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