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男踩成吉思汗画像遭判1年 但他犯什么罪?

16.12.2017  13:12
2017年12月16日 12:55 中时电子报 李靖棠

据大陆澎湃新闻网报导,一名来自寧夏银川的罗姓男子,日前在银川市内一座蒙古包内,对成吉思汗画像进行踩踏,并将整个过程拍成影片上传网路,引发大批网友的不满。部份网友向当地公安单位进行举发,认为该影片对当地造成极其负面的影响。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于日前,依照刑法对罗男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但此讯息一出,却更让网友好奇,到底根据哪一条规定判刑?有人推测,很可能是大陆刑法249条「煽动民族仇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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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帝国奠基者、后被追封为元太祖的成吉思汗,蒙古乞顏部人,名讳为铁木真。九岁时父亲也速该遭塔塔儿部杀害,让铁木真幼年生活长时间处于流离和被欺负的状态。就连成年后与妻子孛儿帖结婚时,都遭仇家追杀而让母亲与妻子成为俘虏。后在求助王汗与扎木合协助下,才救回亲人并逐步壮大。铁木真整部部族并展开征伐,首先将杀父仇人塔塔儿部消灭,后讨灭西边的乃蛮太阳汗,并在绞杀扎木合后,于公元1206年春天,蒙古贵族们在斡难河(今鄂嫩河)源头召开大会,诸王和群臣为铁木真上尊号「成吉思汗」,正式登基成为大蒙古国皇帝。

罗姓男子(图中央马赛克者)因踩踏成吉思汗画像获罪。(图/澎湃新闻)

大陆刑法第249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于12日判决后,但庭审公告上终未提及他违反的具体法条,而罗姓男子也表示服从判决结果,并不会再申请上诉,对于自己所犯罪行,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影响表示歉意。但仍有部份网友无法接受,表示:「这个事真荒唐。以后我们是不是得喊「打倒朱元璋!」才能维护民族团结?」

(中时电子报)

文章来源: Chinese man jailed for a year for insulting Genghis K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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