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勤还是找碴? 员警藉故与骑士僵持3小时 结果悲剧了

09.04.2018  18:12
2018年04月09日 17:34 中时 陈俊雄

新北市警局刘姓员警查验洪姓民眾身分证后,却又要求民眾签署自愿受搜索同意书让他搜索机车遭拒,双方就在大马路上僵持3小时后,刘员最后才在确认洪姓民眾身上并无违禁品而放行,新北地检署认为刘员此举虽逾执勤规定,但以他悔悟且赔偿3万元和解,将刘员处分1年缓起诉并须向公库支付2万元。

检方调查,刘姓员警在2017年8月某日清晨执行巡逻勤务时,发现洪姓民眾骑乘机车超越停止线,上前盘查并取得洪某证件查验后,发现他有毒品前科,遂要求洪某接受搜索。

由于洪某拒不签署「自愿受搜索同意书」,刘姓员警认为洪某形迹可疑,怒呛洪某「你同意让我们看就合法....我等到你同意我才看,不过我不会让你离开」、「因为你不配合警方搜索,我合理怀疑你身上带有毒品」。

刘姓员警还对洪姓民眾指称,「你要怎么走?....你走啊,你碰我一下我就办你妨害公务。」、「不要再说一次警察欺负你,我马上办你妨害公务」,并在洪某尝试离开时,阻挡洪某接近机车,利用这种强暴、胁迫方式,将洪某留置在大马路上超过3小时。

最后刘员确认洪某身上并无任何违禁品后,这才让他离去,洪某不甘受辱向警方指控刘员瀆职、妨害自由等罪。

检方指出,洪某机车超越停止线只算交通违规,并非犯罪,刘员在查验身分且未发现其他犯罪事实后,就该放行,不应假借职务上的权利,继续将洪男留置在现场超过3小时。

检方认为,刘姓警员此举虽然触犯妨害公务罪嫌,但他犯后坦承犯行且情节轻微,并已与洪男和解,检方将刘姓员警处分期限1年的缓起诉,并应向洪男赔偿3万元、支付公库2万元。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