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团"追查台湾地区领导人不当财产"付委审查

25.03.2016  17:09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所提出的“台湾地区领导人不当财产调查处理条例”草案,在民进党及其他党团没有意见之下,顺利交付“委员会”审查。(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立法院院会”今天(25日)上午处理报告事项,国民党团所提“台湾地区领导人不当财产调查处理条例”草案指出,要追查前台湾地区领导人李登辉、陈水扁,以及马英九任内所有财产。此草案在民进党及其他党团没有意见之下,顺利交付“委员会”审查。

  草案指出,自1993年7月2日“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实行后,包括前台湾地区领导人李登辉、陈水扁、现任马英九及其利害关系人,必须申报自上任前6个月至卸任后6个月内所有财产数量、价值、来源及变动状况情形,逾期未申报者推定为不当财产。

  此外,国民党团提案“‘立法院’两岸事务监督委员会组织规程”草案,也顺利交付“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审查。(卢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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