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计画 内政部:每2年公布国土白皮书

26.05.2016  19:45

内政部部务会报今天通过「国土计画法施行细则」草案,进一步研订相关细节规定,包含中央主管机关应每2年公布1次国土白皮书。

内政部长叶俊荣上任后今天首度主持部务会报。有关今年5月1日施行的「国土计画法」,会中通过「国土计画法施行细则」草案,进一步研订相关细节性、技术性及程序等规定,逐步建立国土新秩序,落实国土安全的目标。

内政部表示,「国土计画法」为国土的最高指导原则,现行国土空间规划及土地利用管理制度将有变革,未来将由各级主管机关拟定「国土计画」,划设「国土保育地区」、「海洋资源地区」、「农业发展地区」及「城乡发展地区」等4种国土功能分区,将土地资源做最适当的配置。

内政部说,依据「国土计画法」规定,该法施行后2年内,中央应公告实施「全国国土计画」;施行后4年内,直辖市、县(市)政府应公告实施「直辖市、县(市)国土计画」;施行后6年内,直辖市、县(市)政府应公告「国土功能分区」,亦即民国111年5月1日前,「国土计画法」将全面上路。

内政部营建署依据「国土计画法」第46条授权,拟具「国土计画法施行细则」草案,包含中央主管机关应每2年公布1次国土白皮书;各级国土计画年期,以不超过20年为原则,规划未来全国及地方的空间发展蓝图。

此外,也包括考量环境资源条件、土地利用现况、地方特性等因素,国土功能分区得因地制宜再予细分,并为加强国土保育,如由城乡发展地区变更为更严格的国土保育地区时,得随时办理;国土復育地区内已有的聚落或建筑设施,有安全疑虑者,应研拟完善安置及配套计画;復育计画,如涉及原住民族土地,划定机关应邀请原住民族部落参与等,共计15条。

内政部指出,「国土计画法施行细则」草案,将依法制作业程序,于近日发布,并依草案第15条规定,将配合「国土计画法」溯至今年5月1日起施行。1050526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