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埃及电话诈骗 40台嫌10月可获释

03.03.2016  13:59

外交部今天表示,埃及法院判决去年判决40名台湾民眾因为电话诈骗,需服刑2年至5年,刑期自羁押日起算,其中有39人可望在今年10月获释。

外交部亚西及非洲司长陈俊贤今天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在民国103年7月接获通报,有96名华裔人士涉嫌跨国电信诈骗案在埃及被捕,经过查证中华民国籍人士有40名,其余56人为中国大陆籍人士。

随后埃及法院在去年5月做成终审判决,其中台籍的王姓主嫌遭判5年徒刑,其余39名台嫌判2年徒刑,但因交不出罚金,另再加3个月刑期,刑期自103年7月22日开始羁押日起算,因此大多数人可在今年10月22日服刑期满获释。

外交部表示,案发后外交部及驻约旦代表处积极协助涉案国人,并多次派员前往埃及探视,也再度提醒国人在国外应遵守当地法令,勿从事违法事项。1050303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