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符TPP 大马可能修20法令

27.03.2016  22:18

马来西亚贸易及工业部消息指出,一旦大马正式签署跨太平洋伙伴协定(TPP)后,在2年内可能需修改20项法令和7项政府条例。

由于大马政府不倾向制定新法令来迁就TPP,因此大马检察总署目前正与大马各政府部门协调,研究目前的法令条文并加以修改来符合加入TPP后的规定。

目前有必要修改的法令包括1967年关税法令、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1955年雇用法令、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等。每条法令修幅不一,但主要都是涉及劳工相关权益法令,并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国际劳工组织(ILO)所设下的标准来行事。

同时,有关部分目前也会与可能涉及的各工会与雇主等协商,以期能达到国际劳工组织规定的禁止歧视、禁止强迫劳动、禁止童工及应允许组织工会等原则。

大马与美国、澳洲、汶莱、加拿大、智利、日本、墨西哥、纽西兰、秘鲁、新加坡及越南的贸易部长,在今年2月4日于纽西兰奥克兰签署这项被喻为「21世纪全球贸易新风向标」的协议,并以两年时间修改国内法,以使协议在2018年初正式生效。1050327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