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喊搬出去 男愤勒毙判12年

21.03.2016  16:42

新竹市某水泥工程公司同事兼情侣的王新得及欧女,去年11月10日在同居处因细故发生口角,欧女趁王新得下班疲惫,发酒疯大喊「不爽我就搬出去住啊!」,让王新得愤而将她勒毙,新竹地院21日终结审理,依杀人罪判他有期徒刑12年。

判决指出,王新得去年11月10日晚间9时许,下班后返回光华街的租屋处,几乎天天酗酒的欧姓女友,不断要王新得陪她聊天,遂告诉欧姓女友自己急用钱,向公司商借了薪水,欧女责怪他没报备,发酒疯怒喊「不爽我就搬出去住啊!」,并提出分手要求,王新得一气之下将欧女勒毙,待她断气后才松手。

法院审理,王新得趁欧女背对他穿衣,以左手勒住颈部至断气后,将她抱上床,以侧躺方式盖上棉被。王新得犯案后,骑车在新竹县市逃窜,夜宿旅馆、便利超商躲避警追查,事隔2日向刘姓同事坦承杀人,并用公共电话打给雇主,盼能再回公司上班。

去年11月13日晚间,王新得在新竹市光华街某超商门口,被埋伏在周围的警方,上前持拘票拘提到案,新竹地院21日审理终结,依杀人罪判王新得有期徒刑12年。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