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女模命案 检察官痛骂程宇毫无教化可能

19.12.2017  22:41
2017年12月19日 20:28 中时 李文正 程宇的母亲到庭拒绝作证,离开时说自己也是被害人。(李文正摄)

士林地方法院审理南港女模命案,今(19日)传唤被告程宇、前妻方晴、程母程妙绵以及遭侵占手机的被害人到庭,程母拒绝作证,离开法院时说:「我也是被害人」,而前妻则说,开Uber结识后10天就结婚,婚后不曾同住,直到朋友提醒才发现被骗。公诉检察官吕永魁当庭痛骂:「爱情骗子、诈骗成性,完全没有教化可能,请法官从重量刑。」

合议庭早上审理程宇性侵陈姓女模案,下午公开审理2016年间程违反性侵犯罪防治法、诈欺罪、侵占他人手机,被告程宇声请传唤母亲、前妻等人到庭,证明程宇从未收到卫生局的通知书,以及并未侵占他人手机,但程母以担心自己受刑事追诉为由,拒绝作证,开庭不到10分钟即离开。

另一名陈姓被害人与程宇约在餐厅吃饭,程宇以手机收不到讯号为由,向他借手机,藉口餐厅门口讯号清楚,吃饱后一去不回,餐费3000多元都是被害人支付。但程宇反驳,没拿手机,口袋只有被检方扣案的红色手机,离开时还给了2000元,前妻方晴可以证明。

但前妻作证直接「打脸」,戳破程宇谎言,指他就是用一只银色的Iphone,使用2只不同手机,以不同帐号进行诈骗。

方女表示,2015年11月底开Uber认识程宇,他称是跨国集团的执行长,持有无限额的「黑卡」信用卡,而集团一个月有50亿的营业额,愿意每月10万雇用她,担任司机兼秘书,但必须先由方女垫付吃住开销,月底公司会匯款。方女认识程宇10天后,两人到户政机关登记结婚,没多就发现程宇前科累累,已经损失10几万。

但程宇否认犯行,声称只有给方「看」过名片,不曾说公司每月营收,婚后住在永吉路方女的租屋处,反控方女当庭偽证。

程宇庭末承认住饭店身上带的钱不够,才没有付钱,与另一名新加坡籍的周姓女子,发生过10次性行为,公诉检察官将调查其他8名女子,是否有遭骗财骗色。而程宇对于侵占手机、违反性犯罪防治法都否认,还想要调阅餐厅里面的监视器,证明自己清白,合议庭谕知辩论终结择日宣判。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