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湖女童命案 检方吁判死实现民眾期待

23.05.2016  20:54

内湖女童命案今天侦结,检方指出,王嫌砍杀女童「小灯泡」23刀后,除造成社会不安,且犯后毫无悔意,为体现国民对司法的期待与认知,建请法官求处死刑,并永久与社会隔离。

「小灯泡」的4岁女童3月突遭持剁骨刀的王姓凶嫌从后方猛砍颈部,导致女童身首异处,当场死亡。事后王嫌遭移送士检侦办时,大批民眾上前痛殴,王嫌因此数度求饶「不要再打了」,但仍无法平息眾怒,愤怒的民眾直到翌日凌晨才散去。

士林地检署今天侦结,根据荣总精神鑑定报告,王嫌在犯案当下,并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导致无法辨识自己行为能力,因此依杀人罪嫌,建请法官求处极刑,也就是死刑。

检方指出,王嫌与女童、女童家人素不相识,并没有任何嫌隙、纠纷,女童家人也不曾对他有言语上刺激,在公眾场合随机对不具有抵抗能力的4岁女童砍杀高达23刀,女童母亲更亲眼见到挚爱遭杀害,一辈子承受失去亲人的痛楚及遗憾。

此外,王嫌的犯行冷血残酷,造成民眾极度震撼,使社会陷入集体恐慌、不安,进而產生不信任感。且王嫌犯案后,未曾表达忏悔或对家属有抱歉之意,均显示罪大恶极,且毫无悔意、难以教化,应该与社会永久隔离。

检察官因此建请法官衡量台湾的国民对法律应实现社会正义、良知、人性普世价值的期待与认知,对王嫌处以极刑,并褫夺公权终身,以彰显国法尊严、保障社会安全。1050523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