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自然科1/3学分拿来探究与实作

29.04.2018  18:33
2018年04月29日 18:06 中时 林志成

教育部今天召开课审大会讨论12年国教普通高中自然科学领域课纲,总共12学分,物理、化学、生物、地球科学等科各2至4学分,其中1/3学分应拿来从事「探究与实作」的课程内容,但如何调配,由学校自行决定。

教育部今天在国家教育研究院台北院区召开课审大会第21次、22次会议,分别由教育部常务次长林腾蛟代理主持及总召集人教育部长吴茂昆主持,出席委员人数分别为39人、41人(全体委员共48人)。

今天讨论12年国教课纲关于自然科学科学领域部分,主要厘清总纲和领纲草案中不明确的部分。原本总纲规定,普通高中自然科学领域共12学分,物理、化学、地球科学及生物等4科每科各2至4学分。

不过研修小组提出的自然科学领纲草案,却改为物理、化学、、生物及地球科学各2学分,再加上「探究与实作」有4学分,总共12学分。

教育部国教署长邱乾国说,之前有人提出领纲草案已经违反了总纲,因此今天课审大会做了融合,决定回到总纲,物理、化学、地球科学及生物每科仍然是2到4学分,但在备注栏加一条,「固定必修学分数应含1/3跨科目之主题式探究与实作课程内容」。

邱乾国说,未来在自然科领域必须有1/3学分是拿来从事探究与实作,假设物理化学各3学分、共6学分,那在这两科统合教学时,就要有2学分是从事探究与实作,至于要怎么分配,则由学校自己决定。

(中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