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学长奸杀学妹焚尸 法官:可教化免死

29.04.2016  15:11
黄男向学妹求欢遭拒,一时衝动竟杀人焚尸,一审判处无期徒刑。(资料照,刘宥廷摄)

嘉南药理大学黄姓男学生去年3月间向同校19岁学妹求欢被拒,又不满学妹要向男友告状「邀炮」事,担心自己被报復,竟徒手掐死学妹再予性侵,随后将尸体装进黑色塑胶袋载到高雄山区焚尸,遭检方求处死刑;高雄地院审理认为他一时情绪刺激衝动杀人,不同于预谋或无差别杀人,仍可教化,判他无期徒刑。

体重破150公斤的24岁黄男与就读同校他系1年级的学妹是普通朋友,学妹另有交往中的张姓男友住在外地,但学妹去年3月8日夜晚借宿在黄男租屋处,隔天凌晨5、6 时许,黄男突向学妹「邀炮」被拒,学妹临走前还说要将黄男想嘿咻的事告知男友,黄男担心被其男友报復,双方为了保密一事发生争执。

争吵不休之际,黄男竟在租屋处内徒手掐死学妹,他还指出,当时以手指测试鼻息感觉她已无呼吸、心跳,确认学妹已身亡,竟又将她抱到床尾地板上性侵「奸尸」;但法医解剖时,发现学妹的阴道近子宫颈部位及阴道壁出现充血或出血,可证明学妹被性侵时尚有心跳,并非死亡状态。

黄男杀人后外出购买黑色大塑胶袋、盐酸、硝酸等物品,将学妹尸体套进黑色大塑胶袋,企图制作王水灭证,但因盐酸味道刺鼻而放弃,于是骑车带着装有尸体的黑色塑胶袋一路从台南租屋处到高雄柴山焚尸躲避追缉;不过,焚烧烟雾引人注意报警,黄男呆站在旁形迹可疑遭逮获。

检方认为黄男奸杀学妹后,毫无后悔之意,实无予被告宽典之理,应该永久与社会隔离,向法院求处死刑;但法院调查发现同学、老师对黄男观感为「很善良、但胆子较小」、「担任风纪股长,感觉他很尽职,对同学有需要都会尽力帮忙,大部分同学都满喜欢他的…」、「平时对人很好,可能是体型关系很多人对他有言语上的侮辱,但是他也没有表现不开心。」

合议庭据此认为,黄男在班上人缘尚佳,同学多难以相信他会犯下此案,足以见得黄男没有反社会人格,因是一时受到刺激才会痛下杀人大错,认定黄男尚有经教化后再融入社会的可能,依杀人、辱尸及毁尸3罪判他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可上诉。

(中时即时)